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汾西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于2019年1月18日组织了汾西县城到污水厂排水明渠保温提效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SXGDZC-LGC-2018121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招标程序,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定报告推荐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单位名称:汾西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汾西县城到污水厂排水明渠保温提效改造项目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9日
5、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
6、中标结果: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万元) |
法人 代表 |
地址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承诺 |
汾西县鼎新建筑行有限责任公司 |
145.60 |
李贵生 |
汾西县西大街供热公司五楼 |
30 |
合格 |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瑞军、田月华、董斌、孟志军、刘国华。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汾西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635796363
地址:汾西县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57-2103400
地址:临汾市向阳西路裕景花苑海祥E座1103号
9、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汾西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代理费收费金额:1.3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