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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污水厂将完成提标改造

发布时间:2008-5-16 10:23: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政府明显加大了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昨天召开的全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全市68家污水厂今年底完成除磷脱氮提标改造任务,否则所在乡镇、开发区一律实施区域限批,相关责任人由市监察局负责追究行政责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盛克勤出席会议。

  全市污水处理企业均派员参加当天会议。市环保局负责人通报了检查情况,通报结果不容乐观。截至目前,68家污水处理厂中,已完成提标改造工程的仅6家,确定方案但未动工的有14家,未确定方案的3家。市环保局对64家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作了采样监测,达标率仅31%,企业超标排污、违法排污现象尤为突出。环保部门认为,技术难度和高额成本是造成提标改造进展缓慢的客观原因,但部分污水处理厂依靠老经验运行,缺乏科学动态调控处理也是导致出水超标的主要原因之一。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排放不容小觑。据统计,去年全市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占全市COD排放总量的28%,是最大的污染物集中排放单位群。事实证明,如果不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此类企业就极有可能成为重点超标排污大户。目前,我省太湖地区实施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是迄今我国最为严厉的环境标准,污水处理厂如果不能完成除磷脱氮提标改造,就很难全面稳定达标。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对超标排放企业的处罚将高达100万元。盛克勤在会上再次敦促相关地区、部门和企业加快推进提标改造工作,他尤其强调要加大处罚和问责力度,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相关责任人一律追究行政责任,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时“一票否决”。他还要求工作不力、屡查屡犯的污水处理厂除接受重罚外,一律要向社会公开道歉、公开忏悔,同时欢迎新闻媒体曝光揭露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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