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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31 11:52:28 信息编号: 5062383 所属类别: 行业新闻

西宁跻身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示了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结果,根据专家评审,拟将19个城市确定为试点城市,西宁市成功入选。

    据悉,2021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我市高度重视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相关工作,准备将“积极争取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同时,立足市情组织编制了《西宁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旨在为西宁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体系建设提供设计方案,明确试点建设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探索污水资源化利用途径,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会同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司局组织专家开展了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西宁市被确定为试点城市,目前已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完成公示。(澎湃新闻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