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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9-8-27 数据编号: 11791 所属类别:

江苏污水收集系统项目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一、扬中市建设工程代建中心 的 油坊新材料工业园至兴隆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已经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融资,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扬中市广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开发区新星村、油坊镇会龙村

2、工程规模:总提升能力8000m3/d   泵房占地面积90m2    2座

3、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4、要求工期:120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泵站土建、水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附属工程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

3、企业信誉:信誉好

4、项目经理信誉:信誉好

5、其他条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请申请人于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9月1日,上午8:30到11:00,下午15:00时至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必须携带IC卡(镇江市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卡)及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近一年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6)408号文”;

2、本工程实行廉政准入制(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递交至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时  间:领取招标文件前(另行通知)

交款方式:非扬中企业采用汇票、扬中企业采用本票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47977108093001

6、若中标人的投标考核价比各投标考核价的平均值低5%以上(不含5%),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的投标考核价与各投标考核价的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八、资格预审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