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闽中信[ND-2009]招字第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A段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屏计投资[2007]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南县污水处理厂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及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屏南县污水处理厂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屏南县城关;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23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A段工程土建项目、过河倒虹管敷设、管道敷设,预留管道敷设,管道沿路敷设涉及的道路开挖及路面修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工期要求: 65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咨询单位: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5.2.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应为进入宁建筑[2009]24号文所列之“宁德市市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B类选承包商名录”的承包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二 级的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 二 级的市政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