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3-12 | 数据编号: 21728 | 所属类别: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水务局灾后重建16个乡镇安置点红线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己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发改审批[2009]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水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2009]1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9084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兴达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州市。
2.2 工程概况:建设16个乡镇 89个处安置点红线外污水处理设施(排污管道部分) 。
2.3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施工二标段:龙门山、桂花、新兴、通济、磁峰、丽春、小鱼洞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要求:近三年来已完成3个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