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本溪新城污水排放管线药都大街污水管道铺设工程二标段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本溪)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本溪新城污水排放管线药都大街污水管道铺设工程(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本溪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辽宁(本溪)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发改投【2008】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本溪市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螺旋PE污水管铺设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污水管铺设长度约3公里
2.3项目合同估算价为 22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污水管铺设 。
2.5工期要求: 2011年8月27日开工至2011年9月15日竣工,计划工期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