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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院改扩建工程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补充文件第1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1-9-13 11:00: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编号:FZK2011-3-192

根据答疑会上各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整理归纳如下:

1、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污水处理站的土建设计和施工,但中标单位应配合天津医院改扩建工程设计单位中国中元国际有限公司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和施工。

2、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材料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规定。

3、医院现有污水处理池和尺寸情况供投标人参考:1、3*5*6.5m池1个;2、8*1*2m池8个。

4、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天津医院全部生活污水都将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站,其中餐饮用水在排入前均作一定的隔油处理。其他没有特殊要求。

5、新建污水处理站入水口标高,按管底高度-4.5m,管径DN500mm考虑设计。管道材质由投标单位根据各自设计方案确定。

6、污泥处理没有特殊要求,但应符合有关部门验收要求。

7、要求预留检验室1间,检测仪器和设备不在本次招标和报价范围内,但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深化,提出检测所需仪器设备清单和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

8、招标文件第11页18.10条修改为:18.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项目参与人员名单,并请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安装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原件备查)。中标后,投标人所派驻现场人员及设备必须与其投标文件相符一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派驻现场人员及设备不得更换。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的,所更换的人员和设备不得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资格和标准,并征得买方同意。买方保留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罚的权利。

本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联系人:许彩艳,李婷婷

联系电话:022-58361195,传真:022-28220812。

回        执

今收到“天津医院改扩建工程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补充文件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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