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1-10-11 | 数据编号: 63236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 开发区污水处理一厂、二厂 现决定对 氨氮、总磷在线监测仪 的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2. 招标货物概况:
( 1 )货物名称: 氨氮、总磷在线监测仪 。
( 2 )交货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污水处理厂 ( 具体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 3 )项目规模: 氨氮在线监测仪( 4 台) ; 总磷在线监测仪( 4 台)。
3. 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个标段: 氨氮在线监测仪( 4 台) ; 总磷在线监测仪( 4 台)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 一 个标段的投标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 、代理商具有 100 万以上 ( 含 100 万元 ) 注册资金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商具有 1500 万以上 ( 含 1500 万元 ) 注册资金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 、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在本投标邀请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
(4) 、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作,且不是招标人附属机构的企业才可以参与本采购项下的投标;
(5) 、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和(或)代理销售授权证书,该次所投两种设备必须为同一品牌;
(6) 、有特定生产在线分析仪的代理或授权资质,具有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并通过了 ISO9001 认证。
注: 资格审查时 必须提交以上资料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同时 提供原件核实。
5. 资格预审应当提供 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材料 :
( 1 )报名人是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本公告第 4 条( 1 )~( 6 )项的相关资料。
( 2 )报名人是代理商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生产厂商的文件材料外,还需提供产品代理许可或授权证明。
( 3 ) 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色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请 统一使用 A4 纸 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6.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1 年10 月17 日 上午9 时至 11 时 。
(3) 资格预审要求:
a.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报名申请书(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其资格预审材料被拒绝接收或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
b. 投标申请人须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材料送达。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签到,则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
(4) 资格预审材料送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南通经济开发区中央路 51 号,投资服务中心 603 室)
7. 确定投标人的方式: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
8 、评标办法:
( 1 )先对技术标进行评审,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技术评审要求:
一、 氨氮在线监测仪
1 、工作原理
本次采购设备的工作原理仅限于水杨酸比色法和氨气敏电极法,包含采样泵、管路、现场安装调试以及半年的药剂。
2 、技术参数
1 |
适用范围 |
用于氨氮在 0 ~ 100mg/L 范围内的废水 |
2 |
测试方法 |
水杨酸分光光度比色法 |
3 |
检测下限 |
0.1mg/l |
4 |
分辨率 |
0.1mg/l |
5 |
重复性 |
<10% |
6 |
测量误差 |
± 5%F.S |
7 |
零点漂移 |
± 5% F.S |
8 |
量程漂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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