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2-2-15 | 数据编号: 75200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2011年大连市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大发改投资字[2011]1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 ,已在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庄河市塔岭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塔岭镇。
2.3招标(业主)人: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管道全长15069.5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
服务内容概述: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
2.5合同估算价为:8 万元。
2.6招标范围: 污水管网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计划工期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