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2-2-17 | 数据编号: 7545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杭新区给水调峰加压泵站室外附属工程 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0】6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第二水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商请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海宁市许村镇人民大道南侧、崇文路东侧
建设规模:道路长约495米,雨污水管道长约607米及窨井
合同估算价:80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为:临杭新区给水调峰加压泵站室外附属工程,包括道路、雨污水管道及窨井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20日上午8:30至2012年2月24日下午17:00,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2011】)6号)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开标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代行收取100元软件维护费(实行电子辅助评标项目)。
4.4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第二水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 海宁市梅园路2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