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一期)管材采购项目补充说明(一)
招标编号:KXZ(漳)12003号
1、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均应含材料成本、指导安装成本、运输装卸、检测、堆码、安装工具、税金、保险、保修及其他相关费用;
2、本工程根据文件中要求提供业绩的,其业绩的证明材料均为购销合同;
3、招标文件第31页5.2.3条款:管道的标准有效长度为6m(不包括扩口部分);
4、招标人跟中标人签订材料购销合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第7页第三行“签订施工合同”改为“签订合同”。
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自行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无记名领取本补充说明。本补充说明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补充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