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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2-3-14 数据编号: 7778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福州市2011年马尾区亭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2012-0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1年马尾区亭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已由 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榕开发改【2011】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洪塘村、西边村、象洋村、笏山村、东街村、长柄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涉及亭江镇洪塘村、西边村、象洋村、笏山村、东街村、长柄村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围网和警示牌、过滤消毒设施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污水管网建设、河浦排水系统的完善、河浦与氧化塘生态系统的恢复)、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工程(新建垃圾转运站和垃圾站、购置垃圾收集设备、清理历史遗留垃圾、清运河浦垃圾、恢复地表生态),具体依据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开工后15日内完成全部工程量的30%;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伟邦市政环保工程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福建省登记注册;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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