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2-7-4 | 数据编号: 91323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峰路二期(利福道—海河东路)道路、排水及中水工程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建计[2011]122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813388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龙峰路二期(利福道—海河东路)道路、排水、中水工程位于河东区与东丽区交界处,北起利福道,南至海河东路,全长约328米,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新建1条DN300的中水管道,长约500米,铺设一排d400~d600mm和一排d400~d800mm的雨水管道,铺设两排d400mm的污水管道,立项中中水管道管径最大为DN300,雨水管道管径最大为d800mm,此项目不含泵站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与东丽区交界处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龙峰路二期(利福道—海河东路)道路、排水、中水工程位于河东区与东丽区交界处,北起利福道,南至海河东路,全长约328米,新建1条DN300的中水管道,长约500米,铺设一排d400~d600mm和一排d400~d800mm的雨水管道,铺设两排d400mm的污水管道,本次招标道路最高等级为城市次干道,中水管道管径最大为DN300,排水管道管径最大为d800mm,此项目不含泵站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8133.88万元。本监理工程为勘察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深度为四控两管一协调
2.4 工期要求:2012年09月01日 至 2013年02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