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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2-7-4 数据编号: 9137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松溪县花桥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污水)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花桥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已由南平市人民政府以南政综[2011]245号、松发改[2012]核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溪县花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松溪县花桥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松溪县花桥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2.2 建设地点:松溪县花桥乡;
2.3 工程建设规模:约850万元人民币;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松溪县花桥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收集、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及相关设备等(不含垃圾转运站),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厦门市蓝天碧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7.3.代建单位:无;
2.7.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C级以上(含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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