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2-7-24 | 数据编号: 9415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现经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核准,拟对和平镇和平大道污水管抢修工程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施工单位。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抢修D600污水管道两处约20米;做雨、污水检查井各2座;路面、侧石、绿化修复。工程总投资约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