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2-9-13 | 数据编号: 103375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三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湘发改环资【2011】475 号、 汝发招核【2012】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汝城县顺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三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汝城县附城乡官桥村和陈家村交界处
2.3 建设规模: 厂房1000平方米,日处理污水1万吨
2.4 监理取费:本项目总投资概算4252万元(其中包括:污水处理厂:2237万元,管网建设:2015万元),以汝城县财政评审投资总额的1%计费(费用总包干)
2.5 监理范围:对汝城县三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协助业主工程进度支付、结算、决算审计
2.6 监理服务期:1年,从工程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并提交完整的工程备案资料.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设计、施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督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