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2-12-31 | 数据编号: 12341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管网第四期工程已由桑植县发改局转发的湘发改地区【2005 】8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拨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桑植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桑植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管网第四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桑植县澧源镇
2.3 规 模: 新建长4180 米城市污水主干管,总投资2397.97万元。
其中:第一标段(屠电线 K0+160—K1+254)
合理价为11989838.09元;
第二标段(屠电线 K0+000—K0+160、梅电线0.41km、酉党线1.32km)
合理价为11989885.89元
*每一投标人只能对上述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