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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1-7 数据编号: 12429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镇江市长香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 镇江市丹徒区恒润工程配套有限公司长香路污水管道工程已经丹徒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丹徒新城
(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18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3月 1日—2013年5月30日
每位申请单位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图纸范围内市政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
(2)拟选派经理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
(3)企业业绩、信誉: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须提供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其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6)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资格预审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6   万元;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已收收据”否则拒收资审文件及材料。(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11022401201000000789,开户行:(江苏镇江农商行丹徒支行)。凡是办理电汇入帐的单位,请于开立交款凭据时,附上电汇凭据(复印件即可),以便检查确认是否入帐。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其他条件:(必要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⑻、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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