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民市2012年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污水治理一体化设备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2年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污水治理一体化设备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新民市招标办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辽环发[2012]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民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新民市大红旗镇马长岗村 。
2.2工程规模:
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50 万元。
2.4招标范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3 年 4 月 25 日开工至 2013 年 6 月 3 日竣工,计划工期 4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