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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6-21 数据编号: 15266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甘肃宁县2013年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2013年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项目根据甘肃省发改委和水利厅安排下达,庆阳市水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宁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宁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庆阳市财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县2013年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62万元,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计划工期为75天。

    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任务为:

    宁县2013年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修建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7处,主要建设内容:埋设UPVC供水管27566m,其中:Dn75UPVC道14783m,Dn50PVC道12783m,新建9㎡供水房1间,12㎡供水房4间,24㎡供水房1间,闸阀井34座,接水池7个,修建临时工棚仓库90㎡,安装水质净化设备6套,电开水器7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中级职称)以上资格证书;5、近3年来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6、企业近5年来具有3个以上相类似工程施工经验;7、提交检察院出具的法人近五年来无行贿档案查询回执(资格核查时提交以上证件原件或必须经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证件的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