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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10-14 数据编号: 17839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辽宁省沈阳市开发区化工园细河八街北街临时排水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化工园细河八街北街临时排水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规划建部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开发区化工园细河八街北街临时排水道路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0  万元。
2.4招标范围:开发区化工园细河八街北街临时排水道路工程 
2.5工期要求:  2013  年  10  月  15  日开工至  2013  年  11  月   15  日竣工,计划工期  3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1)网上报名确认单(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大连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47-2号宏发国际大厦 12A-5A)进行登记备案。(3)投标单位报名登记后,将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予出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于接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起至开标前(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下午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到公管办(202室25373430)签署不违法违规投标,中标后不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及不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若开标时未签署此承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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