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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2-25 数据编号: 2078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沙县机场航站区配套工程(污水处理站)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沙县机场航站区配套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办基础【2010】2630号文《关于调整福建省三明沙县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机场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明市政府自筹资金、民航专项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省财政性资金补助等,招标人为三明机场建设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
2.2.工程建设规模:三明沙县机场航站区内的配套工程,包括货运站、气象观测楼、联检办公用房、消防站、公安安检用房、中心变电站、职工餐厅、值班宿舍、行政办公楼、车库、给水站、机(场)务特种车库、制冷站、气象雷达站、污水处理站、岗亭,总建筑面积约175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上述各配套单体工程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总工期26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详见招标文件;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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