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3-26 | 数据编号: 215018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废污水回收利用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 标 人: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HDWZ//SC-LH-140326-01 |
废污水处理设备 |
絮凝槽、斜板澄清器、管道混合器 |
四、项目资金来源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设备生产企业(公司)。
2 、投标人应有相应投标设备的设计、配套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
3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 ,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通过 ISO9001:2000 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 / 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且业绩格式要符合下表的要求(可增加栏目),否则视为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