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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4-14 数据编号: 21968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长乐市金峰镇1#污水提升泵站及出水干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JZ招字[2014]第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峰镇1#污水提升泵站及出水干管工程(施工)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3]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峰镇六林村判院;
2.2工程建设规模:污水提升泵站设计处理量为2万吨/日(土建按远期4.5万吨/日设计),泵房占地面积1755平方米,配套沿陈塘满仓东护岸外侧敷设污水出水干管总长326米(其中DN800球墨铸铁管220米、DN800钢管106米),以及检查井4座等附属工程。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92011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泵房、配套污水出水干管、检查井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临时建造师需完成延续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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