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4-4-18 数据编号: 22147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苏州吴中区运东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仪表、机电设备等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就其运东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仪表、机电设备等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4-WJ-G-023号
二、招标内容:运东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仪表、机电设备等;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1、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需具有电力承装、修、试(同时具备)(五级或以上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报名时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单位参与投标的需在苏州地区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售后服务工作;(需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工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为委托授权的需提供售后服务委托授权的协议书及被委托单位的工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为区域设置的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及单位证明)。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