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金安路(通兴路-松白路)段雨水箱涵工程(污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
项 目 编 号:44030020130435
项 目 名 称:金安路(通兴路-松白路)段雨水箱涵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020130435001
招标工程名称: 金安路(通兴路-松白路)段雨水箱涵工程(监理)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光明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详见地勘报告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饶扬州 办公电话:2153424321534243, 移动电话:13699882373,13699882373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经 办 人:廖彬超 办公电话:88211748, 移动电话:15815558803
计划总投资:4154.3198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94.567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00000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雨水箱涵工程、污水工程、给水 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燃气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5月1日 至 2015年4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4月24日09: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5月14日10:00时
质疑截止时间:2014年5月3日17: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4年5月8日17:00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200.00元。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先评后定法(直接票决法)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项目经理--有);
拟派项目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在地的检查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