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7 | 数据编号: 226236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招标条件
酒泉市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十三标段已经甘肃省水利厅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肃北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肃北县范围内。
第十三标段:肃北县盐池湾供水工程光伏水泵采购及安装:采购SP37005光伏水泵(包含逆变器)8台(套),太阳能电池板24片,变频器恒压设备3台(套),蓄电3台(套),其他附件7台(套)。要求供货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至8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第十三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取得国家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卫生许可证和质量认证证明,其证明资料齐全;产品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在供水等工程建设中使用或生产厂家列入水利部《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的名录;过去三年每年销售的同类型设备材料的销售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三年中承担过至少三项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供应业绩且信誉良好;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资金后,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额度不少于30万元。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2013年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