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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黄石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聚乙烯PE100给水管管材及管件采购与安装项目答疑纪要

发布时间:2014-7-16 17:33:4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答疑纪要
一、网上提问部分:
问: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目前,我国实行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均可认定的双轨制。像“国美电器”、“奇正”等商标即是通过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的驰名商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是曾经获得过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以的)的企业”;这里仅限于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有效,这多少会让同样是通过法定程序(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认定)而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感到委屈。恳望招标代理公司能够一视同仁。谢谢!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改为: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是《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产品认证备案目录》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PE输水管材产品制造及供货能力;管材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体系认证,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生产PE管材、管件能力并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安装设备、安装技术人员、资金等的厂家;
 
 
注: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南洋自来水有限公司                                                      

代理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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