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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7-24 16:06:0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标编号为升恒(招)[2014]007号的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4]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
2.3工程建设规模:东浦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19.26公里;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为3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为2800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和内容:东浦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工程等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5年 6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受邀请的投标单位,有意参加者的,请于2014年 7 月 25 日至2014年7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
4.2. 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 8 月 22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28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68.11万元,实际设计费计取以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通过的建安工程总造价为基数;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连江县莲荷东路33号   ,邮编:  350500  ;
电话:0591-26161879        传真:0591-26123167     ;
联系人:  卢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楼15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67821传真:0591-87667821;
联系人: 谢惠颖。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升恒(招)[2014]007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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