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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7-29 数据编号: 25124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的委托,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采购,现予以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ZD14-088AG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伍拾陆万肆仟零肆拾叁元捌角肆分(¥564,043.84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污水处理工程。
2、采购数量:一项。
3、完 工 期:合同签定后 90 个日历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在社保(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人员及参保信息、核查网址、电子专用章和打印日期等,且在有效期内),参保时间为2014年4月份或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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