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资格预审招标公告中的“4.资格预审要求满足申请资格的投标人,需在项目现场进行为期3个月的中试实验,完成中试实验后提供详细中试报告。业主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申请单位中试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论证的中试报告,作为进入下一阶段生物填料工艺招标的资格条件。”现改为“4.资格预审要求满足申请资格的投标人,需在项目现场进行为期2个月的中试实验,完成中试实验后提供详细中试报告。业主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申请单位中试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论证的中试报告,作为进入下一阶段生物填料工艺招标的资格条件。”
2、进行补充招标报名,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雅路55号,嘉丰银座)资格预审报名并洽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原报名投标单位继续有效。
4、其余内容按原公告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