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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2014年度保安沼地区乌兰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变频设备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4-8-15 11:5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2014年度保安沼地区乌兰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农【2012】10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保安沼地区堤防水电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自治区配套,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扎赉特旗保安沼地区乌兰。
2.2 招标范围:水源工程、井房、铺设水主支管道和管材、管件、变频设备采购。
2.3 标段划分:该工程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2014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15日,共36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写字楼12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者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等证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丁香路2号)七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保安沼地区堤防水电管理处
地 址:兴安盟扎赉特旗乌兰监狱
联系人:吴浩光
电 话:0482-6740544
传 真:0482-6740544
邮 编:13761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写字楼1210室
联 系 人:冯利平
电 话:0471-6968465
传 真:0471-6962061
邮 编:010020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呼市呼伦南路第二支行
账 号:150017066640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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