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海山路东侧支路(丹峰路-靖南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海山路东侧支路(丹峰路-靖南路)污水管道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09]88号、象排水[201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补助、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海山路东侧支路(丹峰路-靖南路)污水管道工程
工程地址:海山路东侧支路(丹峰路-靖南路)
工程投资:约13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补助、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道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