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浮梁县农村自来水工程瓷都水厂、玉田水厂等5个水厂工程施工标补遗二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浮梁县农村自来水工程瓷都水厂、玉田水厂等5个水厂工程的施工标补遗如下:
1.原招标公告7.相关说明的7.5点:“7.5本次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5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7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净水厂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修改为:“7.5本次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5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500万元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净水厂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