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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2 数据编号: 3210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宁波石化区主供水管及备用原水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石化区主供水管及备用原水管工程  已经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石发改[2014]024号、025号、0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海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勘察测量费招标控制价为9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宁波石化区。工程起于碧海供水公司岚山新厂区,终于北区污水厂及海天中路。其中主供水管DN1600总长9.9km+1.826KM=11,726KM,备用原水管DN1600长度为1450米,DN1200总长为9950米。

  招标范围:管线沿线铺设范围内(含管道中心两侧各30米)的地质勘察及测量工作(含详勘),为工程施工图设计提供地质参数(工程基本情况见《工程地质详勘要求》)。

  勘察周期: 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通知分澥浦大河段和滨海路段共两次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各段完整的详细勘察及测量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勘察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且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的,应于开标时提交开标前连续三个月[2014年12月、2015年1月、2015年2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2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和拟派勘察负责人均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3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下同)在近3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否则投标申请被拒绝;投标人及拟派的勘察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否则投标申请被拒绝;(不良行为指投标人及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公示的且正在被宁波市建设委员会限制其承接业务时间内的不良行为。),否则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其符合性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

  3.5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6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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