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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5 数据编号: 32180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平潭岚城安置小区再生水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FZ2015招字0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岚城安置小区再生水站工程(施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4]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岚城安置小区的东侧,河渠西侧的绿化带内,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为20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概算为839.40万元,工程控制价为6695429元,发包价为607511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岚城安置小区再生水站工程(施工),建设内容包括界区内的土建施工、提升单元(格栅及提升泵房)、生化池、沉淀池、滤池、消毒池、储泥池、污泥脱水间、设备采购或制作、设备及水电安装、工程调试及组织试运转、质量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水质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适用于大陆企业)
3.1.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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