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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5 数据编号: 32185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西2015年柳州市(柳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HWZB-2015-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柳州市(柳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柳城发改投资〔2015〕2~14号、17号~29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5〕149《关于下达广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柳城县水利局,招标人为柳城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柳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15〕11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柳城县管辖范围内 。

交货地点:柳城县城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地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PE管材及配件采购,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合同价估算价约为300.75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0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管材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批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PE管材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 业绩要求:近3年(2013年1月~2015年2月)具有PE管材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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