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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6-1 数据编号: 346114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福州市琅岐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上部施工)答疑

各有关单位:
一、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琅岐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上部施工)”项目,现对投标人的质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1、问:分包情况表中是否要提供建机一体化企业资料,是否中标后提供资料业主审核?
答:若投标人不具备建机一体化专业工程承包资质及施工能力的,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的拟分包情况表中明确拟选用的建机一体化企业,并附上建机一体化企业相关资料(包括拟分包合同、拟分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问:招标文件第18页要求正本和副本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专用本》中规定的由招标人提供的A4纸封面,是否代理漏了提供技术标封面?
答:本项目技术文件正本封面格式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一”,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技术文件副本封面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放,请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前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领取。
3、问:招标文件中第15页35项第2点不是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的且未办理入闽备案的,中标后应按闽建{2013}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解释规定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取其中标资格。而招标文件27页又要求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要附上在榕信息登记表,是否机电与市政均需要备案?
答:招标文件P15“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其他条款第2点:“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的且未办理入闽备案的,中标后应按闽建[2013]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解释规定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条款内容予以删除。
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榕建筑[2014]5号文规定完成在榕技术管理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应与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榕施工企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中得人员信息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专用本做出如下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P2第2.2条款、P8第5项工程建设规模更改为:工程建设总规模为6万吨/日,一期工程为3万吨/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9000859元,具体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请各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凭证原件件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领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
2、招标文件P102商务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更改,详见附件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将在相关网站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附件一:
琅岐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上部施工)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5]第041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文件(正本)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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