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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6-1 数据编号: 34641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德清县禹越镇高桥村、天皇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清县禹越镇高桥村、天皇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由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德发改基立[2014]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招标服务单位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德清县禹越镇高桥村、天皇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位于德清县禹越镇高桥村、天皇殿村,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明的内容,总投资约为990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目标为合格(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任职A、B、C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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