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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6-12 数据编号: 34977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宁波慈城镇东山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城镇东山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5〕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镇两级按比例分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城镇东山村
规 模:本工程由污水管道,塑料检查井、砖砌检查井、化粪池、隔油池、处理终端组成,其中De200UPVC平壁管515米,De160UPVC平壁管1849米,De75PE压力管道202米,φ315塑料检查井109座,500*500砖砌检查井6座,φ700砖砌检查井6座,DN160清扫口280座,4m3玻璃钢化粪池4座,10t/h玻璃钢隔油池1座,处理终端1座。
项目总投资:179.6万元。
招标控制价:1596185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村户化粪池、接户管等户用设施系统的改造;户外管道、清扫口、窨井等污水管网建设;村道修复、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相关标准和文件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亦指联合体各方)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两种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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