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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6-26 数据编号: 35387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兴港村污水治理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陀区虾峙镇兴港村污水治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普陀区虾峙镇。
2.2 工程造价:约192.3944万元。经评审确定的下浮率为4%~ 6%。
2.3 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2.4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普陀区虾峙镇,主要为兴港村范围内的污水管线及道路修复。
2.5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原道路拆除、管道开挖机回填、管道铺设、成品塑料流槽井安装、成品玻璃钢化粪池安装、路面修复等其他内容。本项目管道最大管径0.8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企业资质:在2014-2015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具有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市内企业或舟山市普陀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
3.2 项目经理资质:须具有市政叁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注册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6月26日至 2015 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 11:00,下午 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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