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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宗关水厂3号滤池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发布时间:2015-7-3 16:58: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登记编码:420104201504160010003

  报建工程名称:宗关水厂3号滤池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420104201504160011201

  招标项目名称:宗关水厂3号滤池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市(区)水务局

  招标人(盖章):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张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吴颂平电话:88603925手机:13277081343

  招标代理联系人:宋波电话:87273735手机:13871328742

工程地点
宗关水厂现状厂区范围内3号滤池原址
招标类别 工程货物招标 招标内容 设备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主要包括宗关水厂3号滤池改造工程工艺、电气、自控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
投资额(万元)
750  立项批准文号 武发改审批(2015)28号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情况详细情况见附表
计划工期
(日历天)
150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数/采购数 1 
对投标人资格
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评审制预审 
对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资质/资格
无资质 X

(注:0对应特级,1对应一、甲级,2对应二、乙级,3对应三、丙级,X对应不分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专业等级



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将被拒绝;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750万元;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年检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须提供用于本项目的不少于7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证明或流动资金证明(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具)和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2-201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发生财务亏损;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自2012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证明); (7)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当地检察院职务预防犯罪处(科)开具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7月-2015年7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此处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50万且建设规模不低于10万吨/天的二级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构筑物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近三年内(2012年7月-2015年7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时间为准)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此处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50万且建设规模不低于10万吨/天的二级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构筑物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10)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武汉能够提供稳定、可靠的维护保养能力(注册地在武汉市以外地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承担本项目安装工作的单位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装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安装单位承担过类似项目、安装负责人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安装负责人(此处类似项目是指建设规模不低于5万吨/天的二级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构筑物设备安装工程(可含设备供货))。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供拟选择的安装分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和与该分包单位签订的安装分包意向性协议(协议中须反映分包内容);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安排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15/7/3 11:00:00  2015/7/8 11:00:0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点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www.cnwhjs.com————网员特区/其它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  2015/7/13 11:00:00前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民之家三楼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和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15/7/14 10:00:00至2015/7/15 10:00:0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15/7/15 15:00:00 

  评  标  办  法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由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关于组建评标委员会的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选择7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备     注

  一、投标人网上报名后,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一次性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人进行原件核查: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贷证明或流动资金证明、近三年(2012-2014)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誉承诺书、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支持类似项目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类似项目业绩证明;5、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武汉市以外的提供)6、安装资质证书副本、安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7、安装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8、安装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 二、原件审查时间及地点见资格预审文件。

  招投标监管部门签章

  经办人:

  审核人:

  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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