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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市魏都区付夏齐东李庄社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货物采购和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7-28 14:35:4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都区付夏齐、东李庄社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 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区发改 [2015]27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许昌市魏都区水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于区政府财政投资,招标代理公司为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货物采购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魏都区付夏齐、东李庄社区辖区内 ; 主要解决两社区饮水安全问题。项目总投资约 106 万元。
2.2 招标内容:魏都区付夏齐、东李庄社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所有内容。
2.3 计划工期:均为 6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货物采购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段):新打机井 1 眼(井深 300 米 );新建供水站两处(管理房 1 处及两个院子);配套水泵( 200QJ20-160/12 )两套;压力罐( 20T ) 2 套;配电设备 2 套和消毒设备 2 套。
二标段(货物采购标段):Φ 160PE 管、Φ 110 PE 管、Φ 90PE 管、Φ 75PE 管、Φ 63PE 管、Φ 50PE 管、Φ 32PE 管、Φ 25PE 管采购及安装(含各类附属管件)。
监理标段 : 一标段和二标段所有建设内容施工、货物采购及安装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的凿井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 ; 在河南省水利厅有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二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为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 万元的中国境内注册管材产品生产商(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具有质量检测合格证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质检报告和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PE )并负责采购后的安装工作。
监理标段 :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 ( 含乙级 ) 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河南省水利厅有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至 2015 年 8 月 3 日 17 时止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信息网按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 )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5 年 8 月 4 日至 2015 年 8 月 10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3:00 时至 17 : 30 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须为水利厅备案人员)、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河南省水利厅网上企业信用备案资料(含基本信息、人员信息)。
注 : 以上资料需提供二套按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 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业务受理室 ) 。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 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许昌市魏都区水务中心
地 址: 许昌市八一路
邮 编: 461000
联系人 : 苏 先生
电 话: 13569968892

招标代理机构: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东泰大厦五楼
邮 编: 461000    
联 系 人: 俎女士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0374-2096616 1361374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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