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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9-7 数据编号: 37517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辽宁朝阳县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鞍羊线雨水、给水、污水管网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朝阳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鞍羊线雨水、给水、污水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朝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朝阳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鞍羊线给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朝阳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鞍羊线雨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转发关于朝阳有色金属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通知,关于朝阳有色金属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朝发改发【2015】 156号;朝发改发【2015】157;朝发改发【2015】158,朝发改发【2015】4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朝阳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污水管道2625m,给水管道2810m,雨水管道2499m。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朝阳县二十家子镇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污水管道2625m,给水管道2810m,雨水管道2499m。

  2.3合同估算价为 1032.30 万元。

  2.4招标范围:鞍羊线雨水、给水、污水管网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10 月 10 日开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竣工,计划工期 8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类似管网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具备 BBB级及以上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报名,外埠企业开标前需办理完成准入手续方可参加投标。(2)投标单位须具有BBB(含)以上级企业信用报告;(3)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本工程项目杜绝转包和挂靠行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工股签订书面承诺书,如开标前没有签订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7 日至 2015 年 9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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