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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8 数据编号: 38304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城区污水收集接驳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太平镇城区污水收集接驳管网工程。

2.2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治宇 联系电话 : 020-87911988

2.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童小姐 联系电话 : 020-87371500

2.4 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

2.5 项目规模:建设太平镇城区污水收集接驳管网工程新敷设污水管总长度约 23.7 公里( DN300-DN500 ),其中部分混凝土管直径为 1.65 米 ;新建污水提升泵站 1 座。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总工期 180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建设太平镇城区污水收集接驳管网及新敷设污水管等的施工(具体详细招标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22734300.36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609070.23 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 533889.86 元;暂列金额: 29339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 500 万元或以上,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3.2 资质等級: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 或以上级别的本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 60 周岁或以下(至 2015 年底,以建造师注册证书登记为准)、投标申请人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在有效期内。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报名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报名。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5 专职安全员:人数: 1 人,专业要求: /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注:参见建质 [2008]91 号《关于印发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 的通知》: 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 1 人; 5000 万~ 1 亿元的工程不少于 2 人; 1 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6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或给水排水类(以职称证为准)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3.7 投标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 3.2 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及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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