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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市老旧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二期工程一标段-PE、PPR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13 15:24: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阜新市自来水总公司拟建的阜新市老旧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二期工程一标段,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PE、PPR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招标人通过自筹方式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的款项。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新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三、招标材料的主要规格型号和数量:

  (1)∮63~∮225 PE给水塑料管39.2km及管件;

  (2)∮20~∮63 PPR给水塑料管516km及管件。

  四、交货日期:2016年5月30日前,同时要求供货方必须满足施工进度需求。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六、招标范围:材料的购置、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七、投标人资格: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产品的质量检(试)验报告。

  (3)产品的制造、经营许可证。

  八、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 时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至16时30分。

  九、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凡对本项目感兴趣且满足第七条规定的投标人,需先到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再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产品的质量检(试)验报告。

  (3)产品的制造、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备注:以上资料除第(4)项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一、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二、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四、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招标人:阜新市自来水总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开源路42-2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418-6532177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民族街加油站南200米十字路口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18-6615780

  传真:0418-2912866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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