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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13 数据编号: 38473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泵站新建工程(污水处理)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泵站新建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袍委计[2015]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江路(顺风河东侧、三江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该泵站位于三江路(顺风河东侧、三江路北侧),用地面积164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2平方米,污水处理量为2.5万m3/天;招标估算价:约 515万元(不包含甲供材料设备 29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主要包括:配电房及管理用房、泵池、场外道路、场外管道、围墙及安装等工程,详见预算书及施工图。

  2.4工程类别:市政三类。

  2.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资格。

  3.3.2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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