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重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GZ1507FG112C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重招)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3.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暂定价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3,200,000.00),服务期限内,按时结算,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且其核准处理严控废物类别为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具有《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且其核准处理严控废物类别为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
(4)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的声明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根据穗财采[2012]275号文,投标人报名同时必须出具以下证明资料方可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5)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备查);
(6)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政府采购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能有效参加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附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05日 至 2015年11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05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39078234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20-87762909
传真:020-87762032邮编:/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小姐联系电话:020-8776290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