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2015年度奉化市莼湖镇碶头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招标人信息
2.1招标人名称:奉化市莼湖镇人民政府
2.2 法定代表人:毛洁红
2.2联系人: 袁经理 联系电话:88583970
3.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3.1项目规模:详见图纸
3.2实施地点:莼湖镇碶头村
3.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拆除及修复,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提升井等工程
3.4工程预算造价:1204924元【其中甲供材料162895元(不包含接户费内的甲供材料)】
3.5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
3.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7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3.8安全要求:合格
4.投标人资格及人员配备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水污染治理)资质,应已录入《奉化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莼湖镇分库且未被清退。注:每家投标单位同时承接各年度累计的奉化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行政村数量不大于5个(已通过初验的行政村不计),以往年度未通过初验的单位名单由招标人提供。以开标截止时间数据为准。
特别说明:
⑴、管道、检查井、井盖等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实行甲供,具体名单见合同附件。
⑵、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入围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投标的,取消该镇街道入围资格,清退出镇街道名录库。
⑶、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叁级项目经理或市政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3其它人员要求:无
5.优惠下浮率区间及发包价
5.1优惠下浮率:3%
5.2发包价:【预算审核价-预算甲供材料费-接户费】*(1-3%)+预算甲供材料费+接户费
5.3合同子目结算单价:以业主提供的审核预算书相应子项目单价及3%下浮率确定(不包含甲供材料费和接户费)
6.合同形式及结算办法
6.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6.2结算办法:固定单价,详见本公告附件《交易须知》
7.交易申请办法及交易时间、地点、人员及资料
7.1公告期限及申请交易办法:2015年 11 月 10 日9:00 时至2015 年 11 月 11 日16:00 时止(各交易单位请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妥附件一《回执确认书》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时间前以传真或现场提交方式确认)
7.2交易时间:2015年 1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逾期不候)
7.3交易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莼湖分中心
7.4交易人员及资料:交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须到场,并提交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本人身份证、本公告附件二、附件三(已填写盖章)、《奉化市小型项目交易证》及《交易员证》,违反上述要求的交易单位将被谢绝参加交易;开标顺序:缪家村,碶头村,塘头周村,章胡村,塘头村,许家村